山西要求:2018.1.1起所有煤电必须超低!10万千瓦以下机组两年内全部淘汰!
发布时间:2022-09-14 15:02:04
日前,山西经信委、山西环保厅联合印发《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方案提出:
1、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运行的煤电机组必须达到环保超低排放要求。
2、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以及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各市县经信委(局)必须列入2018年关停计划。
3、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项目,应以满足热力需求为首要任务。
4、2020年底前,对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全部实施关停替代。
5、对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确有用热刚性需求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煤电机组,需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环保节能改造。
详情如下: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23号)精神,推进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解决我省电力行业一些落后产能长期存在的问题,特制定《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抓好整改实施。
附件:《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15日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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