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吸取蒲城发电“7.12”除氧器爆开事故教训,在发电企业严禁从事带压堵漏工作
2017年7月12日16时许,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电公司)5号机组正常运行中,除氧器备用管盲板突然爆开,导致现场3名作业人员2死(含外委施工队伍1名)1伤。现予以快报,要求公司系统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公司系统安全生产。 一、基本情况 蒲电公司装机容量为2700MW,分三期工程建设。其中三期(5、6号机组)工程安装两台660MW引进型国产燃煤机组。5号机组于2007年3月份开始建设,2008年12月5日投产。 5号机组汽轮机由东方汽轮机厂设计制造,除氧器由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武汉大方机电有限公司制造,安装单位为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二公司,监理单位为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除氧器型式为内置卧式无头除氧器(型号:DFST-2120-200/190)。设计压力1.57MPa,工作压力0.147--1.335MPa,设计温度250℃,出水温度190℃。 设备到场完成安装后,对除氧器预留备用接口用堵板焊接封堵(事发时焊口基建期原始安装焊口)。建成投产后按规定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最近一次的定期检验和年度检验分别为2015年8月和2016年11月,由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 二、事故经过 经事后现场勘查及人员问询,初步还原事故概况如下: 2017年7月4日10 时30 分,检修人员巡检中发现5号机组除氧器西侧底部滴水,进一步检查发现除氧器西侧顶部预留管口盲板焊缝轻微漏汽。 7月4日下午,为避免漏汽进一步扩大,依据电厂相关程序要求,电厂汽机辅机班提出5号机除氧器顶部预留管口盲板检查、砂眼处理工作申请。7月6日,该申请单经汽机专业、生技部分别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7月12日,针对带压工作特点,电厂联系陕西耐特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特公司,营业范围包括电力、石化工业在线不停车带压密封及压力管道、设备带压开孔改造和技术指导等业务)进行现场查看。 7月12日15时10分,电厂对耐特公司杨某某(死者,男,43岁,持D3带压密封特种作业证)、贺某某(男,43岁,持D3带压密封特种作业证)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当日16时许,汽机辅机班办理工作许可单(编号:QJ-FJ-XKD-201707003),工作负责人为于某(伤者,男,44岁,汽机检修主专责工),工作组成员为李某某(死者,男,22岁,2016年新入厂员工)、杨某某、贺某某共4人。 16时30分,工作许可开工,于某带领李某某、杨某某、贺某某到达5号机汽机13.7米平台。16时45分,于某、李某某、杨某某走上19.75米除氧器平台,靠近漏点部位进行检查,贺某某留在汽机13.7米平台。 约16:50,在靠近漏点检查时,预留管口突然爆开,盲板飞出落至5号机B低压缸南侧,刺出的蒸汽将盲板处正在检查的三人从除氧器平台上吹落至汽机房13.7米平台,3名人员均受伤。立即拨打120电话,送蒲城县医院进行急救。 18时45分,蒲城县医院宣布杨某某(耐特公司)抢救无效死亡,20:15宣布李某某(蒲电公司)抢救无效死亡。于某经蒲城县医院初步救治后转西安市唐都医院进一步治疗,目前情况稳定。 事发前,5号机组运行方式:机组AGC投入,AVC投入,负荷570MW,A、B、C、D、E磨煤机运行,A、B电泵运行,A凝结水泵变频运行,除氧器水位1780mm,除氧器压力1.0MPa,温度185℃。事发时5号机除氧器水位无法维持,16时53分机组紧急停运,对爆开的预留管口重新封堵后,于13日5时30分机组并入系统运行。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相关情况以政府调查报告为准。现场示意图及图片见附件。 三、重点要求 电厂组织西安热工院进行分析,出具初步分析报告。分析结论为,除氧器盲管堵板焊缝结构设计不合理,盲管与堵板属未焊透结构,与标准规定的结构型式不符;堵板侧实测焊缝强度严重不足,未焊透结构形成应力集中,诱发裂纹产生;另一方面,堵板厚度不合格,实测厚度(8mm)远小于设计和运行工况下的计算厚度。这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此次事故教训非常惨痛,暴露出在基建安装质量、现场危险作业管控、风险预控和防范、设备隐患排查及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诸方面存在差距,要求公司系统高度重视,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一)针对类似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及机组安全稳定 一是在隐患消除前,蒲电公司控制5、6机除氧器压力(不超过1.0Mpa),暂停除氧器19.75米平台正常巡检工作,切实保证人员安全。二是利用最近停机机会,立即组织对5、6机除氧器、高低加等压力容器类似预留管口盲板进行排查处理,并举一反三,对压力容器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事故,排查同类隐患,制定防范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同类事故。 (二)加强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控。 在建工程切实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建立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约束机制。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质量的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门安全质量措施,落实标准规程,科学编制监控量测方案,确保监测点监督有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杜绝为生产运行留下隐患。 (三)加强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严格落实工作计划,确保设备隐患及时消除。高度重视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技术监督,严格依法定检和注册、使用,加强运行、检修安全管控,完善安全警示标示,不断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四)落实二级公司做实责任,严格安全信息报送 按照集团公司管控要求,二级公司要切实安全生产做实职责,抓好所属企业安全管控,做到安全生产守土有责。严格不安全事件(含事故),及时如实按时如实报告,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在政府开展调查分析的同时,根据事故特点和性质,集团公司委托华电陕西公司成立内部事故调查组,分析原因,理清问题,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五)即时废止安规中带压作业相关规定 从快报下发之日起,在发电企业严禁从事带压堵漏工作。即时废止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1.14条中“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要带压进行上述工作,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应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正确使用防烫伤护具,方可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临时处理;及第7.1.4* 如需对运行中的汽轮机的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必须遵守5.1.14规定。”各企业要即时将本修订内容通知到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和一线作业人员。 来源:电力安全生产 本文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作者联系我会做删除处理! |